食品类注册商标属几类
和食品有关的商标有很多,比如鱼制食品、腌制食品属于第二十九类商标,方便食品、谷类食品、糖果属于第三十类商标,饮料、矿泉水果汁属于第三十二类商标,还有第三十一类、第三十三类商标也和食品有关。
食品商标分为加工后的食品,方便食品、快速消费品,未经加工的农产品3类。
1、加工后的食品
包括加工后的肉,鱼,家禽和野味,腌渍、冷冻、干制及煮熟的水果和蔬菜,果冻,蜜饯,蛋,奶和奶制品,食用油和油脂等。
2、方便食品、快速消费品
包括咖啡,茶,可可,糖,米,食用淀粉,西米,咖啡代用品,面粉和谷类制品,面包,糕点和糖果,冰制食品,糖浆等。
3、未经加工的农产品
包括农业、园艺、林业产品及不属别类的谷物,活动物,新鲜水果和蔬菜,种籽,草木和花卉,动物饲料,麦芽等。
二、商标注册填写要求
1、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商标注册申请等有关文件,应当打字或印刷。对于手写的商标申请书件,知识产权局不予受理;
2、商标注册申请人的名称、地址应按照《营业执照》填写,如果《营业执照》中的地址未冠有企业所在地的省、市、县名称的,申请人必须在其地址前加上省、市、县名称。申请人的名义公章应与《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企业名称完全一致;
3、商品或服务项目应按照《商品和服务分类表》或《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第十版填写规范名称,一份申请书只能填写一个类别的商品或服务。商品名称或服务项目未列入分类表的,应当附送商品或服务项目的说明。
4、如申请人是自然人,申请人名称除填写姓名外,还须在姓名之后填写身份证号码;申请人地址可以填写自然人的实际地址或通讯地址。
5、如申请注册的商标不是立体商标和颜色组合商标,申请人应在商标种类一栏的“一般”前的方框中打“√”。
6、递交申请前请仔细检查申请书,递交后不得改动。填写错误需提交《更正商标申请/注册事项申请书》(书式七)并交纳500元规费,申请人、商品或服务项目及商标图样不得更换。
7、商标注册规费的缴纳
在一类10个商品名称或服务项目之内,每件商标注册申请规费为270元(2019年7月1日起调整为网上申请每件270元),10个以上(不含10个),每超过一项,另加收27元。
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应向商标代理机构缴纳商标注册规费和代理费,知识产权局收取的商标注册规费从该商标代理机构的预付款中扣除。
三、申请注册商标条件是什么
1、申请人必须是申请认定商标的所有人,是在当省区域内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2、该商标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连续使用满三年并继续有效,且无权属争议;
3、该商标为相关公众所熟知,在相关市场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
4、该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近三年来的年销量、营业收入、净利润和税收等主要经济指标在本省同行业中领先;
5、申请人拥有良好的信誉,具备完善的商标管理机构和商标管理制度,近三年无违法行为;
6、该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为出口商品的,其商标应当在相关国家或地区注册,并有广泛的销售区域。
相信大家看了上面的介绍多多少少也应该知道,食品类注册商标的分类是有很多种的,比如鱼制食品、腌制食品属于第二十九类商标,方便食品、谷类食品、糖果属于第三十类商标等等。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有关食品类注册商标属几类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
声明:本站所有文章资源内容,如无特殊说明或标注,均为采集网络资源。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