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50问
1、什么是商标?
答:俗成“牌子”,是区别不同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的商品或服务项目的一种专用标记。
2、什么是商品商标?
答: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申请注册后,在该种商品上使用的标记。
3、什么是商标法?
答:是调整商标注册、使用、管理和商标权保护过程中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商标法具有无形财产的特征,兼有实体法和程序法的特点。
4、什么是商标专用权?
答:是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所享有的权利,是由国家商标局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赋予注册商标所有人的一种法律权利,受到国家强制力的保护,是一种工业产权,具有独占性、排他性、时间性、地域性。
5、什么是服务商标?
答: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提供的服务项目,经申请注册取得的一种标志。
6、什么是集体商标?
答: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
7、什么是证明商标?
答: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材料、原料、造成加工、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如“纯羊毛”标志。
8、构成商标的文字应达到什么要求?
答:不得使用法律禁止使用的词语(如国家名称相同或近似的词语),不得有表示商品通用名称的词语(如大曲牌洒),不得有直接表示商品原料名称的词语(如“防潮” 牌油毡),不得有带有民族歧视性的词语,有害于社会道德风尚或不良影响的词语(如“王八”牌调味品,“主子”牌香烟)。
9、构成商标的图形应达到什么要求?
答:应以线条、色彩或者其他方式构成的有审美意义的平面或者立体的造型等形式出现,应有显著特征,一看到图形只能让人想到是一个名称的作用,才是最合适的,图形商标要给人以深刻的印象和特别的感受。各种人物形象可以作为图形商标,但不宜用历史上和现代著名人物;各种动物形象可以作为商标(如老虎、山羊、鸟等);自然风景可以作为商标(如长城、长江、黄河);各种花卉树木形象可以作为商标(如茶花、梅花等);各种物体形象可以作为商标(如轮船、火车、汽车等)。
10、构成商标的字母应达到什么要求?
答:字母是指拼音文字或注音符号的最小的书写单位,要求包括拼音字母、英文字母、拉丁文字等,字母是作为文字的一种,是构成商标要素之一。
11、构成商标的数字应达到什么要求?
答:数字是表示数目的文字或符号,作为商标构成要素之一强制注册商标有哪些,可以是阿拉伯数字,也可以是中文大写数字。
12、是否可以申请注册立体商标?
答:可以,立体商标是以三维标志构成商标标志的商标,只要是由长、宽、高三种质量组成的立体标志,就可以作为商标构成要素之一申请注册。但有三种三维标志的形状不能作为商标注册:(1)仅由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如通用的蜡烛形状,书本的形状等;(2)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状,如剃须刀的形状等;(3)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如轮胎的形状、玻璃容器的形状等,以上三种因为不具备显性的特点,又因这些形状都是某种商品或某类商品的通用形状,大家都在使用。
13、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等要素的组合是否可以作为商标申请?
答:可以
14、如何认定商标的显著特征?
答:该商标要具备独特和识别性,具有对商品或服务来源的区别功能,商标所使用的文字、图形或文字与图形的组合都应立意新颖、简洁醒目,具有个性特征。有六种商标应认为不具备显著特征:(1)本行业通用的商品名称标志,图形;(2)与本商品有关联的文字、图形;(3)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特点的文字或图形;(4)地理名称;(5)文字、图形过于繁杂或使用多种称谓的图形;(6)过于简称的文字、记号,普通字体写的两个以下的数字或字母。
15、如何理解商标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答: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是指在申请商标之前,他人已合法取得的权利,如外观设计专利权,著作权、企业名称权、肖像权、知名商品特有包装或者装潢使用权、姓名权、域名权等。
16、什么是商标注册?
答:是商标使用人依照《商标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向商标机关提出注册申请,经商标机关审查核准,将批准注册的商标载入《商标注册簿》,发给申请人《商标注册证》,并予以公告,授予其商标专用权。
17、商标注册的基本原则?
答:自愿注册与强制注册原则。商标使用人可以根据自身需要,决定是否申请注册,确定商标战略强制注册商标有哪些,未注册商标可以使用,通过使用可能具有显著性,但是由于未注册商标,不受法律保护,稳定性较差,不仅难以维护商标声誉,而且容易于他人的商标权冲突,或者被人抢先注册,耽误时机,痛失权利,具有较大的风险。
18、哪些商品必须使用注册商标?
答:是中成药(含药酒),化学原料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血清疫苗、血液制品、诊断药品、烟草制品、酒。
19、商标注册申请应具备哪些条件?
答:1、申请人资格合法;2、商标必须具备法定的构成要素;3、商标必须显著特征;4商标不与他人已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5、必须不是禁止注册的标志。
20、商标注册申请的程序是怎样的?
答:1、按照《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表》的分类提出申请;2、按照规定格式填写商标注册申请书;3、报送商标图样;4、提交委托书;5、提交其他文件或证明书,商标注册申请人的名义应当与所提交的证件相一致。6、缴纳规费。
21、商标实践中,对于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的商标注册申请有何特殊要求?
答:国家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人用药品和烟草制品以及一些特殊行业或特殊商品的商标注册申请,还应提交下列文件:1、办理人用药品、医用营养食品、医用营养饮料和婴儿食品等商标注册申请,应附送卫生行政部门发给的证明文件,即《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者《药品经营许可证》;还未取得以上两证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持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同意成立药品生产或经营企业的批复文件,也可提出商标注册申请;办理人用消毒剂商标注册申请,应附送卫生防疫部门的证明;外国申请人申请时,也必须提交其所属国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文件。2、提交卷烟、雪茄烟和有包装烟丝的商标注册申请,应当附送国家烟草主管部门批准生产的证明文件。3、报刊、杂志名称作为商标申请注册的,应当提交新闻出版署(局)发给的全国统一刊号(“CN” )的刊登记证。
22、商标注册申请人在不同类别的商品上申请注册同一商标是否可以只提出一份申请?
答:一位申请人提出的一份商标注册申请,只限于一件商标,不能在一份商标注册申请中提出注册两件或两件以上的商标的要求。
23、为申请商标注册所申报的事项和所提供的材料应当满足什么基本要求?
答:申请商标注册所申报的事项和所提供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要求商标注册申请人在提出商标注册申请时,向商标主管机关申报的事项和提供的材料,必须内容真实、表述准确、项目完整,而不得提供虚假的情况,或者申报的事项、提供的材料不符合商标注册申请的要求,或者申报的事项、提供的材料残缺不全。
24、注册商标需要在同一类的其他商品上使用的,是否应当另行提出注册申请?
答:注册商标的使用范围以核准注册的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所以商标注册后,为扩大使用到同一类的其他商品上,应视为另一个商标,与原注册商标无关。未经商标局核准自行扩大注册商标原核定使用的商品范围,就可能与他人注册或初步审定的商标发生相同或近似。因此,商标注册人必须另行申请注册。
25、商标实践中,注册商标需要改变其标志的,应当如何处理?
答“凡需要改变原商标的标志的,已脱离了原核准的专用范围,应视为新的商标,商标注册人必须重新提出注册申请。只有这样,才能避免新的商标标志与他人注册或初步审定的商标发生相同或近似。
26、什么是注册商标的变更申请?
答:申请注册的商标经商标局核准后,商标注册人需要变更注册人名义、地址等注册事项的,应提出商标变更申请。
27、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应当如何处理?
答:变更商标注册人的名义,只限于商标注册人称谓的改变,而不涉及商标专用权的转让或者发生变化。
28、变更商标注册人地址应当如何处理?
答:商标注册人的地址,是指原提出申请经过审查核准注册的商标专用权所有人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如果商标注册人地址变更,应及时提出变更申请。只需填报1份注册商标变更注册人地址申请书。
29、什么是商标优先权?
答:指申请人在甲国提出正式的商标注册申请后,根据甲国同乙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公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申请人在特定的期限内又就相同商品以同一商标向乙国提出商标注册申请时,有权将第一次提出申请的日期作为后来申请的申请日。
30、什么是商标代理?
答:指商标代理机构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或者办理其他商标事务,其后果由委托人承担和一种法律行为。
31、什么是商标代理机构?
答:商标代理机构是指接受委托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或者其他商标事宜的法律服务机构。
32、商标代理机构应当遵守哪些从业纪律?
答:商标代理机构可以接受委托人委托,商标代理人办理下列代理业务:(1)代理商标注册申请、变更、续展、转让、异议、撤销、评审、侵权投诉等有关事项;(2)提供商标法律咨询,担任商标法律顾问;(3)代理其他有关商标法律事务。商标代理人办理的商标注册申请书等文件,应当由商标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商标代理机构印章。
33、什么是商标代理人?
答:商标代理人是指取得《商标代理人执业证书》并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的人员。
34、商标代理人从事商标代理业务应当遵守哪些从业纪律?
答:商标代理人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的商标代理机构执业。商标代理人应当为委托人保守商业秘密,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把未经公开的代理事项泄露给其他机构和个人。在明知委托人的委托事宜出于恶意或者其行为违反国家法律或者具有欺诈性的情况下,商标代理人应当拒绝接受委托。
35、商标代理机构、商标代理人违反有关规定当承担什么责任?
答:商标代理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地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予以警告或者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额3倍以下,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罚款:(1)未取得《商标代理机构证书》即从事商标代理活动的,或者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开办业务时,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2)与第三方串通损害委托人合法权益的;(3)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其他代理机构合法权益的;(4)未经国家工商管理局批准,私自设立分支机构的;(5)违反《商标代理管理办法》第13条、第15条第1款及第16条规定的;(6)从事其他非法活动的。
36、涉外商标代理应当如何进行?
答:只有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认可才能从事涉外代理业务。
37、外国人,外国企业在我国申请商标注册,应办理哪些手续?
答:外国人或外国企业在我国申请商标注册,每件商标应按下列规定办理手续:1、送交商标代理委托书一份。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内容、权限和委托人的国籍强制注册商标有哪些,并办理公证认证手续。有关证明的公证、认证手续,按照对等原则办理。2、送交商标注册申请书。3、送交商标图样。4、纳费标准。5、附送有关证明材料。如国籍证明书、本国注册证明、互惠协议证件、商品单、批准生产药品的证明文件等。
38、申请商标注册和办理其他商标事宜如何缴纳商标规费?
答: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执行商标业务收费标准具体办法的通知》的规定,申请商标注册或办理其他商标事宜都应按规定交纳商标规费。商标局收到申请书件和商标规费后才视为手续齐备予以受理。该通知的主要内容如下:1、只要履行了法律规定的审查程序,不论该商标是否核准注册,均不再退还上缴的费用。2、商标代理组织代理申请商标注册或办理其他商标事宜,必须填写相应种类的规费清单,同时,要求国内代理、涉外代理分别填写,一式二份报送商标局财务室。3、申请商标注册或办理其他商标事宜,凡因手续不齐或填写的申请书件有误,被商标局退回的,应当在规定时间内补齐或改正重新上报。如申请人不再作继续上报其申请书件,商标局亦不再办理退款手续。4、各商标代理组织应视其代理业务量的情况,向商标局预付能够保证其业务所需的款额,预付款汇至商标局指定的银行帐号。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注册实施细则》中关于“申请商标注册或办理其他商标事宜的,应当缴纳费用”的规定,按照国家计划委员会、财政部[1995]2404号通知,这次商标业务收费标准增加以下收费项目:(1)申请商品商标或服务商标注册,在同类商品或服务类别上申报10个以内的商品或服务项目,在《商标注册申请书》上填写,并交纳商标规费1000元。每增加一个商品或一个服务项目另缴纳商标规费100元。
39、商标审查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答:商标审查的法律依据,主要有以下几点:1、商标使用的标志是否具有显著特征(《商标法》第9条,第11条);2、外国商标在我国申请注册的条件(《商标法》第17条、第18条);3、商标使用的标志是否违反商标禁用条款(《商标法》第10条);4、商标使用的标志是否违反商标禁注条款(《商标法》第11条);5、商标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商标法》第9条);6、驰名商标的特别保护(《商标法》第13条);7、申请商标注册是否按分类表填报商品类别、名称(《商标法》第19条、第20条);8、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否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商标法》第28条);9、申请在先原则(《商标法》第29条);10、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否与撤销、注销不满1年的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商标法》第46条);11、申请人是否有申请商标注册的资格或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商标法》第4条);12、申请人是否按照规定交送各种书件和费用(《商标法》第63条)。
40、商标实践中,商标局在什么情况下对商标注册申请初步审定,并予以公告?
答:商标注册申请的实质审查,有两种结果:一是凡符合《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由商标局初步审定,并予以公告;二是凡不符合规定或与他人在先权利发生冲突的,驳回申请,不予公告。
41、商标实践中,在什么情况下,商标局对商标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答:商标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的原因有两个:第一是申请注册的商标不符合《商标法》的有关规定;第二是申请注册的商标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
42、如何把握申请在先原则与使用在先原则?
答:我国商标注册实行申请在先原则,同时又以使用在先原则为补充。
43、如何确定商标注册申请日期?
答:商标注册的申请日期,不是以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文件上签署的日期为准,也不是以申请人通过邮寄方式送交申请文件时交付邮局的日期为准,而是以商标主管机关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的日期为准。
44、商标局在什么情况下核准注册商标?
答:初步审定的商标在公告期满无异议,商标局予以核准注册。所谓“商标注册”,是指核准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在《商标注册簿》上登记、编号。由商标局保存,是注册商标法律效力的原始证据。商标局向商标注册人颁发《商标注册证》。是商标注册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法律凭证。
45、如何理解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应损害他人的在先权利?
答:“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是指他人在注册商标申请人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以前,已经依法取得或者贪污享有并受法律保护的权利,如著作权、专利权、名称权、姓名权、域名权等。
46、如何理解申请商标注册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答:是指恶意抢注他人的知名商标。知名商标是指未经商标局核准注册,但有一定影响的在用商标,它与驰名商标是不同的。
47、什么是商标异议?
答:是一个在商标注册过程中对发生矛盾或冲突而采取补救措施的特别程序。任何一个商标注册申请都要在初步审定公告之后经过3个月的异议期,才能获准注册。超过3个月异议期的异议,商标局不予受理。
48、是不是任何人对初步审定并予以公告的商标都可以提出异议?
答:异议人的范围很广,可以是利害关系人,也可以是无利害关系的任何人。
49、商标异议应在哪个期限内提出?
答:商标异议必须在异议期内提出。即异议必须在初步审定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
50、什么是商标复审?
答:商标复审应依法定程序提起和审理,复审的申请人应是不服商标局裁决的当事人,当事人申请复审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商标复审包括驳回商标复审;商标异议复审;驳回转让复审;驳回续展复审;撤销注册商标复审;撤销注册不当商标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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